關於申請2015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的通知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滬教委學〔2015〕47號)要求,根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5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我校全日製本專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師範生除外。
二、資助標準
我校2015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為1500元,分5個月按月發放。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678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本學年經678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6、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
四、申請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助學金申請表》,1份
2、各學院的《2015年秋季普通高等678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學院報送材料排序規則:《匯總表》需按學號由低到高排列,《申請表》的排列順序需同《匯總表》所列序號一致。
五、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必須打印在一張A4紙上,不得隨意增加頁數或修改申請表格式。
2、申請表各欄必須如實填寫,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如沒有則填寫“無”。
3、申請表可以打印,但申請人簽名必須由學生本人親手簽寫(統一用黑色水筆)。
4、申請理由以第一人稱填寫,字數控製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不得塗改,一旦塗改作廢表處理。
六、日程安排
考慮到部分學生無法在9月底之前完成困難認定,故我校的國家助學金分兩次進行申請和評審,第一批申請以12-14級老生為主,第2批申請以15級新生為主,未趕上第1批申請的老生也可進行第2批的申請評審。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1、組織申請(第1批:2015.9.25起,第2批:2015.10.26起)
各學院組織已通過本學年678困難認定的學生參加國家助學金評審,提交申請材料。
2、學生申請(第1批:2015.9.25~9.30,第2批:2015.10.26~10.30)
申請學生填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表格見附件1),並將《申請表》交給輔導員。
3、學院初審及上報(第1批:2015.9.28~10.8,第2批:2015.10.27~11.4)
各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確定國家助學金初審通過學生名單,並將本學院的《2015年秋季普通高等678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及申請學生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交至學生工作處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bamboo@shnu.edu.cn。
4、678評審及公示(第1批:2015.10.9~10.14,第2批:2015.11.5~11.13)
學生工作處組織評審,提出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建議名單,報678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確定受助學生名單,並在學生工作處網站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5、678報送市教委審批(2015.11.20前)
678公示無異議後,將兩批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單報市教委備案。
七、其他註意事項
1、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2、本學年未通過678困難認定的學生不能享受國家助學金。
3、逾期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4、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完整。
5、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64324942。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678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2、《2015年秋季普通高等678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678体育平台學生工作處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