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範大學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2018年5月修訂)
(滬師學工發〔2018〕3號)
為貫徹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政策,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6〕332號)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的通知》(滬教委學[2015]56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經費(第二批)的通知》(滬教委學[2015]61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經費的通知》(滬教委學[2016]41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7年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經費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45號)等文件要求,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使用方向
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用於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及相關工作。
第二條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發放對象
全日製在校本科學生,通過678体育平台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或因突發事件致困致貧的學生。
第三條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的使用範圍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貼;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貸款補貼;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業輔導、技能培訓補貼;
4、學生經濟援助(突發性事件、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出國(境)交流項目、科研及獲獎資助;
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活動、學生資助育人實踐項目資助;
7、其他特殊情況。
第四條 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發放辦法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當年的政策規定和下撥額度,製訂具體的預算,發放資助時要充分考慮學生在校接受資助和獎勵的綜合情況,確保公正公平公開。
如學生因突發性特殊困難需要經濟援助,可適當提高資助額度,但當年度本項資助總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0元。
針對家庭困難學生開展學業輔導、技能培訓及出國(境)交流項目、科研及獲獎資助,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當年具體項目情況製定實施方案。
第五條 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申請流程
助學貸款獎補資金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進行審核,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審批後發放。項目活動根據學生具體情況給予補貼。
第六條 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
助學貸款獎補資金使用前必須有經費預算,使用過程中做好發放管理,和財務做好核對發放工作,接受678体育平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和管理。
第七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校學生工作部(處)。
第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上海師範大學學生工作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