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高校紮實開展基礎研究,提升上海高校的知識創新和知識服務能力,更好地服務和支撐上海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市教委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的申報工作。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管理辦法》(滬教委科〔2017〕22號)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組織申報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的通知》(滬教委科〔2018〕20號)的要求,現將申報工作的要求和註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分類:
1.項目類別分為重大項目、“冷門絕學”和非共識項目兩類。
2.重大項目實行678遴選、根據限額擇優推薦申報,由678集中報送。
3.“冷門絕學”和非共識項目實行678遴選、擇優推薦申報,需詳細說明推薦理由,且需附相關領域2名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專家的實名推薦意見。
二、申報要求
1.項目申請人須為本市具有博士學位授權單位資格的普通高校(含附屬醫院)在編在崗教學科研人員。
2.項目申請人當年只能申請主持1項,參與1項。
3.在申報截止日之前尚未辦理結項手續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及重點類項目(含重大項目及課題、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科學中心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重點支持或集成項目、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及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全國教育科學研究重大項目,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本年度科研創新計劃。
4.2016年前已立項但尚未結項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仍按原管理辦法執行。該項目主持人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本年度科研創新計劃。
5.同一項目或同一研究領域內容高度相近的項目此前已通過其他渠道申報或獲取市財政性資金支持的,應主動說明。
6.特別說明:為加快經費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立項及經費預算評審,提前至2018年上半年進行。在2018年年底之前,項目申請人通過公開競爭方式獲得與項目研究領域和方向高度相近的國家級科研項目支持(不含各類人才計劃),須主動說明,科研創新計劃不再立項。沒有主動說明的項目申請人,將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不良誠信記錄》。
三、研究周期和資助力度
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研究期限一般為5年,采用定額補助直接費用方式,立項數和資助力度見下表。
|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 自然科學領域 |
立項數 | 資助力度 | 立項數 | 資助力度 |
(全市) | (每項) | (全市) | (每項) |
重大項目 | ≤15項 | 約15萬/年,5年累計不超過75萬 | ≤50項 | 約60萬/年,5年累計不超過300萬 |
冷門絕學 | ≤4項 | 10萬/年,5年累計不超過5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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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共識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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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項 | 20萬/年,5年累計不超過100萬 |
項目經費全部為直接費用。市教委將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實際撥款金額以評審後核準的額度為準。
四、申報流程和進度安排
1.請項目申請人在申報前,認真學習《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管理辦法》(滬教委科〔2017〕22號)(附件1)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組織申報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的通知》(滬教委科〔2018〕20號)(附件2)。
2.進度安排
● 即日起至5月14日
請項目申請人填寫《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3),並提交項目電子版及紙質申請書一份,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項目交至社科處(電子版發至blueking@shnu.edu.cn),自然科學領域項目交至科技處(電子版發至mengsy@shnu.edu.cn)。
● 5月14日至5月21日
678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最終確定本年度上報的項目,並在社科處和科技處網站公示。同時通知相關申請人通過“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網上申報。
● 5月23日11點前
所有上報項目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3)紙質版一式六份,紙質版材料須通過申報系統軟件,並用A4紙雙面打印、復印,左側裝訂(非由申報系統軟件打印的、與網上申報材料不一致的項目不予受理)。
(2)《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本級財政項目預算評審申報文本》(附件4)紙質版一式六份,紙質版材料用A4紙雙面打印、復印,左側裝訂,同時提交電子版材料(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項目發至blueking@shnu.edu.cn,自然科學領域項目發至mengsy@shnu.edu.cn)。
五、聯系方式
申報過程中,若有問題及時與科技處、社科處聯系:
科技處聯系人:孟盛益
聯系電話:64324183E-mail:mengsy@shnu.edu.cn
社科處聯系人:李正平
聯系電話:64321772E-mail:blueking@shnu.edu.cn
社科處、科技處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管理辦法》(滬教委科〔2017〕22號)
2、《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組織申報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的通知》(滬教委科〔2018〕20號)
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請書
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本級財政項目預算評審申報文本